各有关单位:
《关于
《应急物资供应商评价》规定了应急物资优质供应商评价的评价指标体系、评价规则、评价流程、评价结果等。适用于对应急物资供应商进行评价或认证,也适用于应急物资供应商开展自我评价。
本标准旨在建立统一的评价标准,有效解决目前市场上存在的部分供应商资质不明、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,通过应急物资供应商合规管理,发挥提升物资质量、加快响应速度、优化资源配置、增强供应链韧性、促进信息透明以及增强社会信任等多方面作用,促进突发事件中快速、有效调动和使用资源,维护社会稳定与发展。
请应急物资生产、经营、管理、使用、检测、认证等相关方参与,共同参与标准研究和编制工作。
01 参编条件
1. 依法经营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2. 能够提供人员、技术、经费等资源,助力标准制定工作开展;
3. 参编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、经验和能力,熟悉行业相关工作,并能够积极承担、合作完成标准编制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02 权利义务
1. 单位列入团体标准参编单位;
2. 主要人员列入团体标准起草人名单;
3. 对所参与团体标准编写内容、技术要点可提出意见和建议;
4. 享有相关团体标准使用权利;
5. 共享相关团体标准所获得的荣誉;
6. 在本标准转制定行标或国标时,优先具有署名权。
申请方式
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5年2月14日前填报《联合起草单位申请表》(见附件)。
联系人:梅 涛 电 话:13717998023
地 址:北京市丰台区看丹街道东旭国际中心A座北2层
邮 箱:aqyjbiaoweihui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