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规范联盟名称、分支机构负责人名称的通知
联盟各分会、各会员单位:
为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,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成效,依据有关主管部门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同发展网《关于联盟协发网各网员联盟做好内部治理自查自纠工作 深入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自律机制建设和规范运行的通知》要求,进一步规范联盟名称、分支机构负责人名称,加强联盟规范化运行与行业自律,筑牢合规底线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联盟名称的规范
规范使用“应急救援装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”(以下简称应急产业创新联盟)名称,不使用“国家”字样。
二、联盟分会负责人称谓的规范
应急产业创新联盟各分会设置委员会,委员会由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、委员组成。分会负责人,不再使用会长、副会长等称谓,统一称为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。各分会按照有关章程及相关规定对分会工作条例进行相应修改。
三、联盟名誉职务
“应急救援装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”非必要不设立名誉职务,截至目前应急产业创新联盟及各分会没有设立名誉职务。
请应急产业创新联盟各单位、各分会严格遵照本通知规定执行,在后续相关介绍、宣传、活动、文件等各类信息中(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信息),规范使用相关称谓。特此通知。
应急救援装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
2026年7月21日



